
编辑:深街酒徒 时间:2026-01-18 10:56:01
近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和《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5人因为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陆*名下案涉小客车(号牌号码:京QG8F60)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4日)不予受理陆*、张*忠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任*军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Q9JM15)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4日)不予受理任*军、孔*、赵*星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近年来,北京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租售问题治理,作废小客车指标并对相关行为人的指标申请资格予以限制。北京市交通委提醒广大市民,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宣传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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