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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北京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编辑:纵马取敌首 时间:2026-01-25 10:51:04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那么,作为特定环境下的一种特殊财产——北京车牌,是否也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下面本站小编带您了解!

夫妻离婚时,北京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车牌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受多种因素影响的问题。从法律性质上讲,车牌是行政机关对有限道路资源分配的行政许可,一般不具财产价值。但在北京因小客车限购政策,车牌有了经济价值。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一定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首先,要看车牌的取得方式和时间。如果是在限购政策前取得的车牌,属于机动车的从属物,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有车辆,可将车辆和牌照价值一并处理。若是婚后通过“竞价”取得的牌照,因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对价获得车辆指标,具有财产价值,可算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价值可计算在车辆整体价值内进行分割,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车牌归获得车辆的一方,对未获得方给予补偿。然而,对于婚后“摇号”取得的牌照,是夫妻一方通过申请参与指标摇号取得的车辆指标,通常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在限购政策前取得的车牌,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也可将其与车辆共同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而若是婚后摇号取得的车牌,即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一般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若车牌不附属于双方共同购置的车辆,比如夫妻未购车而将车牌出租,像有案例中夫妻将车牌出租,租赁期满后,车牌本身单独的价值难以确定,且对外出租车牌扰乱公共秩序属无效行为,这种情况下车牌不宜单独分割。

夫妻离婚时北京车牌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政策限制、夫妻双方的付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且合法地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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